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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电梯大修改造采购《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2016-05-09 19:18:19 68752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电梯大修改造采购第2标包第4标包 预算价  第2标包:30.7万 ;
第4标包:18.5万;
联系人  王雨 联系方式  027-87221008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第2标包: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第4标包: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采购项目  第2标包:2台三菱电梯大修改造
具体内容  第4标包:5台通力电梯大修改造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本项目第2标包是对既有三菱电梯的大修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维保,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1号楼2台电梯制造单位和维保单位均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所需维修更换的配件也必须使用三菱电梯配件。为保持电梯维保服务的连续性,实现配套服务的要求。经审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鄂财采发  [2013]8号)文件”中的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第2标包单一来源供应商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担。
本项目第4标包是对既有通力电梯的大修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维保,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本项目5台电梯制造单位和维保单位均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所需维修更换的配件也必须使用通力电梯配件。为保持电梯维保服务的连续性,实现配套服务的要求。经审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中的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第4标包单一来源供应商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承担。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电梯大修改造采购第2标包,包括1号楼2台19层/19站三菱电梯门机控制系统、随行电缆、限速器及钢丝绳等机械部件更换。
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大院电梯大修改造采购第4标包,包括2号楼、3号楼2台16层/16站通力电梯,2台17层/17站通力电梯;10号楼1台8层/8站通力电梯随行电缆、限速器及钢丝绳等机械部件更换。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
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2个标包均符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鄂财采发  [201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 
1. 喻佳松 湖北省公安厅 高工
2. 张静 湖北省第二师范学院 高工
3. 余庄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拟成交价格  第2标包:30.7万 ;
第4标包:18.5万;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5月9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10栋4楼
联   系   人:张新   刘英
电        话:027-87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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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电话: 027-87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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